還沒辦理電動車牌照和臨時標示的市民可得抓緊了,到4月30日北京交警將停止發(fā)放“超標電動自行車”的臨時標識。從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對未懸掛臨時標識或者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進行執(zhí)法,最高可罰款1000元。如果已線上申請臨時標識但未能在5月前領取到臨時標識,可以憑預約二維碼上道路行駛暫不處罰。
北京已發(fā)放184萬張電動車臨牌
記者從北京市交管局獲悉,從2018年11月1日《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至今,北京已有184萬車主申領了“超標電動車”臨時標識,總計已申請審核通過總?cè)藬?shù)達到212萬。
根據(jù)《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北京市轄區(qū)電動自行車上路應當依法懸掛號牌或臨時標識,北京交管部門將于5月1日起不再辦理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申領。同時,從5月1日開始,北京交警也將開始上路嚴查電動車未依法懸掛號牌或臨時標識的行為。
為方便市民辦理臨時標識申領業(yè)務,交管部門提供了“線上申報、線下領取”“預約辦理、現(xiàn)場申領”兩種申領方式,并開發(fā)了“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領臨時標識工作平臺”,通過線上申請及預約申領,提升效率、簡化便利流程。截至目前,交管部門總計已申請審核通過總?cè)藬?shù)達到212萬,發(fā)放臨時標識184萬。
交管部門提醒,對于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的、且在《產(chǎn)品目錄》內(nèi)的電動自行車,因時間久遠,購車憑證或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丟失的,車主可持身份證明,于交驗車輛后,到北京市任一家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業(yè)務;對于2018年11月1日以后購買的在《產(chǎn)品目錄》目錄內(nèi)的電動自行車,車主需在購車后15日內(nèi)持相關手續(xù)去交管部門的非機動車登記站申領正式號牌。
1、已線上申請臨時標識但未能在5月前領取怎么辦?
憑預約二維碼,上道路行駛可暫不處罰
記者注意到,隨著電動車上牌窗口關閉時間的臨近,不少市民都扎堆兒去各交通支(大)隊的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業(yè)務,工作人員幾乎天天都在加班加點為市民辦理登記上牌,一些專門領取臨時標識的站點每天的申領數(shù)量也都接近了辦理能力的上限。有不少市民擔心,如果沒能在5月1日前領取到過渡期臨時標識怎么辦?上路行駛是否會被處罰?
對此,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長劉恕表示,為了方便市民出行,交管部門對政策進行了適度調(diào)整。對于已通過“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領臨時標識工作平臺”注冊申領臨時標識并生成預約二維碼、但未實際領取到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可暫不處罰,相關車主應盡快到交管部門領取臨時標識。
此外,交管部門提示,外埠電動自行車號牌、標識不能在北京市道路行駛的,駕駛?cè)藨幢本┦幸?guī)定辦理登記,領取號牌后方可在北京市道路行駛。
2、申領號牌丟失了怎么辦?
應盡快前往非機動車登記站補辦,此項業(yè)務不收取工本費
從5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都必須要懸掛號牌或臨時標識,交管部門提示,如果不慎將號牌遺失應抓緊辦理補辦手續(xù),也建議市民在領取到號牌或臨時標識的第一時間按規(guī)定安裝到自己的電動車上。
北京市交管局車管所副所長王愛民介紹,辦理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行駛證補換領、過渡期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補換領業(yè)務不收取工本費,在北京市各交通支(大)隊20家非機動車登記站均可辦理。
交管部門介紹,已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行駛證丟失、損壞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代理人)任選各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持所有人身份證明(代理人)、提交登記申請表,申請補換領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行駛證,原號牌號碼、行駛證作廢;屬于換領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行駛證的,還需交回損壞的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行駛證,原號牌號碼、行駛證作廢。
已申領臨時標識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在過渡期內(nèi)標識丟失、損壞的,需電動自行車所有人(代理人)任選各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持所有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提交登記申請表,申請補換領臨時標識,原臨時標識號碼作廢;屬于換領臨時標識的,還需交回損壞的臨時標識,原臨時標識號碼作廢。不過,需要提醒市民朋友注意的是,臨時標識丟失補辦手續(xù),是要在五月一日之后才開始正式辦理。
3、未按規(guī)定懸掛電動號牌怎么辦?
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上路最高罰款1000元
記者了解到,根據(jù)《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經(jīng)登記,取得北京市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方可在北京市道路行駛。同時,懸掛號牌、臨時標識,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擋、污損。需要特別提醒市民朋友的是,電動自行車號牌切勿挪用。根據(jù)規(guī)定,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的,對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予以收繳,對駕駛?cè)颂?000元罰款。
駕駛未經(jīng)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cè)颂?0元罰款;已經(jīng)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未懸掛號牌、臨時標識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cè)颂幘婊蛘?0元罰款。如果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申領臨時標識上道路行駛的、過渡期滿后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先予扣留電動自行車,對駕駛?cè)颂?000元罰款,并通知駕駛?cè)思皶r接受處理;駕駛?cè)私邮芴幚砗螅矙C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發(fā)還電動自行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