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哪兒網(wǎng)”機票代理商處購買了機票,卻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為彌補消費者損失,“去哪兒網(wǎng)”只得委托其他代理商重新出票。之后“去哪兒網(wǎng)”經(jīng)營者北京趣拿軟件科技有限公司將原機票代理商三亞鹿城旅游服務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損失200余萬元。
“去哪兒網(wǎng)”經(jīng)營者趣拿軟件公司訴稱,鹿城公司與其簽訂的協(xié)議中約定,“去哪兒網(wǎng)”為鹿城公司提供搜索引擎等技術(shù)服務,協(xié)助鹿城公司向消費者推廣銷售機票預訂服務。但在合同履行期間,有大量消費者向“去哪兒網(wǎng)”投訴在使用鹿城公司售出的機票登機時被航空公司拒絕,原因為這些機票是代理商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機票,不能使用。趣拿公司要求鹿城公司為消費者重新出票并賠償損失,鹿城公司不予理睬。由于消費者人數(shù)眾多,為避免商業(yè)損失,趣拿公司委托其他機票代理商為消費者重新出票,并賠償了消費者的損失。
趣拿軟件公司認為,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約定,合作客戶必須保證消費者所購產(chǎn)品可正常使用,因鹿城公司的違約行為,趣拿公司有權(quán)先行賠付后向鹿城公司索賠,故向法院提起訴訟。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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